網站地圖
逢甲大學

夏季學期暑修課程

deco

夏季學期暑修課程

公告事項

111學年度夏季學期暑修開課及選課資訊

1、本校學生參加暑修,應於開課排課期間先向各開課單位提出申請登記想要暑修的科目,由各開課單位決定是否排課。確定後,統一於選課前公布在註冊課務組網頁或課程檢索系統,各期公告日期如下:
(1)暑修上期:112年5月23日。
(2)暑修下期:112年6月21日。
開課排課結束後,本校學生如需要再增開暑修課程時,請比照前述作業,儘速向開課單位提出申請。

2、考量少數課程或內容陸續有所變動,建議使用本校課程檢索系統動態查詢選課資料依序選擇學期(暑修上/暑修下)、依開課系所查詢、點選班級(暑修班/暑修班(夜)、暑修班(研究所);詳細操作流程請參閱附件:夏季學期暑修選課資料查詢方式。

3、開課一覽表公布後,本校學生請依111學年度夏季學期暑修開課及學生選課行事曆之作業項目「選課」、「加退選」及「停開改選」的日期,以「現場選課」方式,至下列單位辦理:
(1)專業必選修(含畢業學分認定):學生所屬學系(所、學位學程)。
(2)體育、微積分、普通物理、軍訓及核心必修等通識必選修科目:各開課單位。
※選課分機號碼請參閱課程檢索系統及開課一覽表之備註欄位說明,或利用「相關連結之分機查詢」查詢。

4、夏季學期暑修課程收費係依據財務處學雜費收費標準(如相關連結)訂定之,如有異動,依財務處實際開立之繳費單為準。

5、暑修課程是否停開是依據選課及繳費學生人數而定,未達開班人數(修習人數達15人以上或應屆畢業生修習人數達8人以上)則予以停開,並統一公布在本網頁。

6、繳費後,如科目停開,已繳交之學分費由學校統一退費,如有改選其他科目,需另外自行繳費,無法抵銷改選其他科目應繳之學分費。

7、注意事項:夏季學期暑期課程繳費後不得退選、退費及改選,繳費前請慎重思考,如無法配合前述及相關規定,請勿參加暑修課程。

其餘各項資訊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