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逢甲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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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專長

雙主修、輔系及學分學程

本校為增廣學生學習領域,整合教學資源,增加多元學習的機會,設置雙主修、輔系及跨學域、整合性之學分學程,期能提供學生加強次專業領域之學習,而修讀學生,經審查確認後,符合取得資格者,可取得雙主修學位、輔系及學分學程證明書。

申請方式及相關作業時程

雙主修

輔系

學分學程

微學程

類別

逢甲大學學生加修雙主修要點

學士班學生得自二年級至最高修業年級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在學期間,於每學期開學 後一個月內依公告時程,申請加修其他性質不同系(學位學程)為雙主修。 碩士或博士班學生得自入學後次學期至最高修業年級,在學期間,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 內依公告時程,申請加修其他性質不同系所(學位學程)為雙主修。

逢甲大學學生加修輔系要點

學士班學生得自一年級第2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碩士或博士班學生得自入學後次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,在學期間,於每學期開學後 一個月內選定輔系,並依規定填具「加修輔系申請表」,經學生所屬學系(所、 學位學程)及加修輔系之系(所、學位學程)單位核准後始得修讀。 轉系(所、學位學程)學生得因轉系(所、學位學程)而申請改選原所屬學系(所、學 位學程)為輔系(所、學位學程)。 學生申請輔系(所、學位學程)以二個為限。

學分學程

逢甲大學跨域學程設置要點

學分學程為跨院、系(所、學位學程)專長之整合性課程模組,學士班課程規劃至少15學分,碩士班至少12學分。學生修滿任一學分學程之科目學分,學士班至少須有9學分、碩士班至少須有6學分為非原系(所、學位學程)之必修科目。

微學程

微學程是以特定技能導向之整合性課程模組,課程規劃至少八學分;學生修滿任一微學程之科目學分,至少須有六學分為非原系(所、學位學程)之科目;課程規劃包括基礎、核心、進階或應用等進程,並具實務或前瞻性之系列課程。依應用類型有:數位科技微學程、STEAM微學程、產業聯名微學程。

科目學分表

修習資格與學分採計申請時程

各學分學程與聯繫窗口

跨校雙主修輔系

依據「逢甲大學辦理跨校雙主修要點」及「逢甲大學辦理跨校輔系要點」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