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出境選課及成績認定單填寫說明
出國及赴大陸地區交換學生
1.依據「逢甲大學學生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期間學業及學籍處理施行準則」辦理。
2.學生需於國外大學開學後兩週內填妥「逢甲大學學生出境選課及成績認定單」,並附上國外選課證明(如選課單及課程大綱)辦理選課採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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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換學生表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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